说起县令,早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存在了,那个是后还是分封制为主的时代,县令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兴起的,县令是一个县的长官,负责全县的行政工作和司法工作,不光是责任非常大,权力自然也是非常大的。在那个时候的中国人口还不能算是非常多的,只要是超过了一万人口的县,就可以叫做是县令,如果不够一万人,就只能是叫做县长,两个职称不一样,待遇自然也是不一样,但是两个官职所肩负的责任却是一样的,权力也是一样的,这一块只有名字不同而已。
这样的制度一直延续到了唐代,并且随着人口的增多,县令所做的事情越来越多了,不光是要治理百姓、教化和改善、惩恶扬善、处理各种繁琐的事物,还要关心百姓的疾苦,使得百姓安心农忙和农耕,到了年终的时候还要统计自己本县内的户口,田地,钱谷等的付出,还得关注盗贼是不是对百姓造成了损害,这些都是要造册上交的,所以说任务并不轻松。
到了唐代的时候,县长也是这样的,唐代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是狄仁杰,恰巧狄仁杰也当过县令,基本上做的事情就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法院做的事情。到了宋朝的时候,这样的情况有所改观,取消了县长的职位,不论人口的多少,都是叫做县令,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宋朝时期出现了知县这个职位,同时县令还存在着。
县令,一般来说都是中央直接任命和派遣的官员,地位是比较高的,朝廷的一些职位比较高的人也是可以去做县令的,并且自己原来的官职是可以保留的,一般来说有县令的县都是国家重点县,不管是从经济意义还是政治意义上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都是朝廷派遣的人去管理。知县的话就相对来说就比较等级第一点了,除了自己本身所在的县就是比较低等的县城以外,知县的选取基本是靠着地方的推举,或者说是朝廷派遣一些等级比较低的官员来承担。
但是规矩不一定是死的,很多的情况都是因地制宜的,不论是县令还是知县,和级别是没有任何联系的,同样是县令,一些新人就只能是八品官员,但是有的就是朝廷派下来的等级比较高的官员,可能等级都到了五品,甚至是四品的地步了,明清时期的规则变动不是很大的,基本延续了之前的县令的一些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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