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质以邀信",中国历史中的许多时期不乏出现过许多"质子",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周平王为了缓和与郑庄公之间的信任危机,便派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故周郑交质"。蒙元时期也并没有放弃互相谋取信任的"质子制度",而是有所进一步发展。
所谓的"质子",说的就是中国古代的一种特殊人质,通常是以加深友好关系和消除芥蒂猜忌为目的,将王室子弟或世子作为质押的人员。
可以说,蒙古汗国与元朝时期的质子制度在承继前代质子制度的基础之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演变。那么,蒙元时期的对于"质子"的政策是什么?原来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质子"。
01、蒙元时期对于"质子"的征求,大概分为五个方面
"取质以邀信"的传统在蒙元时期也同样适用,而且其征取质子人数之多、征取对象及范围之广,这是以前各个朝代都所没有的。
质子制度的作用非常大,可以说在蒙古族统治者东征西伐,混同宇内的过程之中,各国族质子都是作为一种特殊群体,在随军征战、巩固蒙元统治秩序、维护边疆稳定、匡世济民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蒙元时期对于"质子"的征求,大概可以分为四个方面:
(1)蒙古汗国内部的征取质子;
(2)地方诸路官员的遣子入质;
(3)蒙元对于汉地的征取质子;
(4)蒙元对诸王贵胃征取质子;
(5)蒙元与内属国的附庸关系。
这四方方面的"质子制度",是蒙元时期特殊的格局所呈现出来的,其中既包括了国家层面的质子要求,也包括了民族、地区性质的质子要求,可谓是比较完整系统。
(1)方面一:蒙古汗国内部的征取质子
在"草原之鹰"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落之后,出于加强控制权的考量,特地在1206年下旨,
明确要求实施质子制度,要求贵族官员们必须送自家子弟成为质子,充当一种宿卫,服侍蒙古大汗的职位。
比如,河西质子军就是成吉思汗时期组建的,这支由河西贵族富户子弟组成的军队,无论是在蒙古人的征伐战场中,还是元朝的统治体系下都有着特殊的作用和意义,被元朝统治者沿用完善。
先有宿卫八十,侍卫七十为怯薛歹也,今赖长生天之力,得天地之赞助,而匡普天下之百姓,律入我一统之制矣。今当自各千户处,与我拣选稗为怯薛歹之侍卫而入之。
后来在忽必烈即位之后,继续沿用质子制度,沿用传统的怯薛选拔方式,降诏以诸路官员子弟和其他贵胃充当怯薛,并亲自审阅拣选。
自此,蒙古汗国内部的征取质子成为一种传统,这一政策经过成吉思汗及后继者的发展,逐步成为一套独具特色的制度。
毫无避讳地说,它给蒙古国和元朝在政治、军事上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2)方面二:地方诸路官员的遣子入质
地方与中央的矛盾在各个历史时期中都是一个焦点,边疆辽阔的蒙元王朝更是如此,而且这一矛盾伴随着时间的流逝,显得日益突出。那么,这种矛盾应当如何调和呢?还是质子制度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在《元史》中有粗略的记载,地方诸路官员的一些遣子入质情况,而且从记载中,我们也可以得知,当时的蒙古统治者对质子征召的人数、质子的身体条件、质子所应出具的马匹牛具以及种田人等各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和规定。
统军司及管军万户、千户等,可遵太祖之制,令各官以子弟入朝充秃鲁花。其制,万户,秃鲁花一名,马十一匹,牛二具,种田人四名。千户管军五百或五百以上者,秃鲁花一名,马六匹,牛一具,种田人二名。虽所管军不及五百,其家富强子弟健壮者,亦出秃鲁花一名,马匹、牛具、种田人同。万户千户子弟充秃鲁花者,絮其妻子同至,从人不拘定数,马匹、牛具,除定去数目已上,复增余者听。若有贫乏不能自备者,于本万户内不该出秃鲁花之人,通行津济起发,不得因而科及众军。万户、千户或无亲子,或亲子幼弱未及成人者,以弟侄充,侯亲子年及十五,却行交换。若委有亲子,不得隐匿代替,委有气力,不得妄称贫乏,及虽到来气力却有不完者,并罪之。
如此详细的征求质子的规定,一方面看出了蒙元统治者对于自身统摄效力的急切把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质子制度逐渐完备,成为了一项维系中央与地方矛盾的十分必要的举措。历史教训告诉蒙元统治者,质子是有效的。
所以,他们在灭宋以后,都要从江淮新附官员三品以上者各取质子一名。即使这种手段略显愚劣,但是达到了目的就行,这也是一个王朝实施真正统治效力的体现。
(3)方面三:蒙元对于汉地的征取质子
前面讲到在宋亡之后,蒙元朝廷更加重视的对于质子的选拔与政策实施。出于民族性的考量,蒙元对于汉地的征取质子也同样重视。因为在蒙金战争中,有太多的汉地世侯纷纷选择了归顺于蒙古统治者,这些汉地世侯也因此得到了一定的好处。
很多汉地世侯依旧可以自主掌管自己的封地,以世袭的方式来管辖自己原来的地盘。
他们在封地中,依旧可以统军管民、征收赋税,拥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权利。
国家自开创以来,凡纳土及始命之臣,咸令世守。
在蒙元统治者与归顺的汉地世侯相互利用的基础上,保证了双方的既得利益,稳定了双方民族的矛盾情绪,不失为一种巩固统治、缓和民族矛盾的实际性有效举措。
(4)方面四:蒙元对诸王贵胃征取质子
在"裂土分民"的宗王分封制度影响之下,每个宗王贵胃其实都在地方统治上有着不小的权力,
他们在自己的封地中,俨然就如同一个小的独立国家,那时的称谓叫作"兀鲁思"。
由于蒙元大汗朝廷与许多地方宗国相隔甚远,所以形成了各个"兀鲁思"相对割据独立的一种国家状态。
侍从顺帝左右,多著劳效,帝出,常与俱。
这种割据的状态肯定影响到了君权授命的传达与统治,为了预防这种潜在的威胁,蒙元统治者更加奉行诸王纳子为质的政策,以此希望巩固蒙元大汗的实际统治效力。
比如,太宗窝阔台时,诸王斡赤金·铁木哥的儿子斡台就曾入质于大汗,"经常在合罕左右"。而在宪宗蒙哥死后,阿里不哥监国,察合台之孙阿鲁忽被遣纳于罕庭,"担任宫廷职务"。
(5)方面五:蒙元与内属国的附庸关系
通过一些电影中,我们也能够看到古代的高丽国算作是强大蒙元的内属国,高丽太子要以世子的身份入质蒙元。
这种通过质子来维系的附庸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强与弱关系的衍生产物。
高丽忠烈王娶了蒙古公主,后来的高丽国王都有蒙古血统。元朝根据自己的喜好经常废立高丽国王。忠惠王两次被废黜,忠烈王、忠宣王、忠肃王、忠惠王四位国王都曾两次即位。高丽国的世子大多被当作质子,长期在元大都居住,受蒙古文化影响,等到继承王位时才返回高丽。高丽王大都有蒙古名字,忠宣王名益智礼普化,忠肃王名阿刺忒纳失里,忠惠王名普塔失里,忠穆王名八秃麻朵儿只,忠定王名迷思监朵儿只,恭愍王名伯颜帖木儿。
可以说,自从1218年,成吉思汗追击契月一进入高丽,这视为蒙古与高丽实质性正面接触的开端。
此后,蒙古人多次发动了对高丽的侵略战争。在征服高丽的过程之中,蒙古人从未中断过对高丽国质子的征取。高丽太子以世子的身份入质蒙元是在蒙古军队武力征服高压政策下的产物,而蒙元对高丽的征质政策,也几乎伴随两国关系之相始终,一直持续了很长时间。
此外,蒙古统治者还与高丽王氏实施联姻,就比如忽必烈把自己的公主忽都鲁揭里迷失(齐国公主)下嫁高丽王的质子王谌。王谌后来成为高丽忠烈王,蒙古公主就成了王后。高丽忠烈王之后的忠宣王、忠肃王、忠惠王、恭愍王都娶蒙古公主为王后。草原出身的齐国公主,强悍暴躁,经常家暴高丽忠烈王。高丽忠烈王对蒙古公主不敢反抗一句,只能暗自垂泪,最强烈的抗议是露坐于外。元朝公主大多把持高丽王宫,甚至干预国事。
元朝公主可以决定高丽政府的一些人事任免。
蒙元对于高丽国变相统治的这段时间里,质子制度一直都贯彻实行。即使后来的高丽成为元朝的征东行省,但保留了高丽王室和大部分官吏制度,这成为了一段特殊的历史过往。
02、"取质以邀信":质子政策伴随蒙元王朝的始终,折射出蒙元王朝的兴衰荣辱
蒙元征质的范围之广、征取规模之大,都是前朝各代所无法企及的。蒙元疆域前所未有的广阔,横跨各个地域与民族,为了维系这样一个庞大的统治建构,质子的作用便凸显了出来。
足智多谋的草原民族,不仅要求内属的国家和民族向其纳质,也对汉民族征纳质子。一系列质子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既伴随蒙元王朝的始终,同样也折射出蒙元王朝的兴衰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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