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又称《南华经》,是战国后期庄子及其后学所著的一部道家学说汇总,是道家学派经典著作,与老子》《周易》合称“三玄”。《庄子》一书主要反映了庄子的批判哲学、艺术、美学、审美观等,其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涉及哲学、人生、政治、社会、艺术、宇宙生成论等诸多方面。《庄子》不仅是一本哲学名作,更是文学、审美学上的寓言杰作典范。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齐物论》是《庄子·内篇》的第二篇。全篇由五个相对独立的故事连珠并列组成,故事与故事之间虽然没有表示关联的语句和段落,但内容上却有统一的主题思想贯穿着,而且在概括性和思想深度上逐步加深提高,呈现出一种似连非连、若断若续、前后贯通、首尾呼应的精巧结构。
思想主旨庄子《齐物论》的主旨是“万物齐一”,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1、齐彼是。“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庄子认为,凡物都存在对立面,如果从彼面看不到的话,从此面看则能看清楚。所以说,彼出于此,此出于彼,进一步说,就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此就是彼,彼就是此。二者的存在,各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不论缺少哪一方,各自均不会存在。“彼此彼此”,也是这个道理。“彼是,方生之说也。”“彼是”是一种学说,一种理论,一种不断变化、不断新生的学说和理论。“齐彼是”还是一种方法论。“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彼与是不互相对立,就叫做“道枢”,“道枢”就是循环,就是围绕“道”这个中心而循环往复,无穷无尽。“道枢”就是“齐彼是”的方法论。
2、齐是非。“是”、“非”的存在,是以“彼是”的存在为前提的。既然“彼是”各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那么,“是非”也是各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因是因非,因非因是”,因为有了“是”,所以就有“非”;相反,因为有“非”存在,所以才有“是”的存在;没有“是”也就没有“非”,没有“非”,就没有“是”,二者互相依存,对立而统一。既然“是非”互为前提、互为因果,就不必要把二者分那么清楚圣人们都是不由分说而“照之于天”,就像日月普照那样自然而然,原因就在于此。庄子是把“齐是非”当作一种方法论来倡导的,正确的是无穷的,错误的也是无穷,与其劳神伤身地去探究“无穷”,不如“以明”,像日月那样无为自然,普照天下。“以明”就是庄子“齐是非”的方法论。
3、齐物我。庄子的“道”是宇宙万物的“造物主”或“天下母”,人与物,我与物,都是“道”的化身,其根源都来自“道”。所以庄子说:“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没有它就没有我,没有我,也就没有什么东西来体现它。为了把这个道理说明,庄子连续用了几个比喻,“故为是举莛与楹……道通为一”。阐释天地万物从“道”的高度来看,它们都是一样的。“唯达者知通为一”,只有通达的人才能通晓“道通为一”的道理。经过铺垫之后,庄子抛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一结论。从“道”的观念来看,天、地与人是同等、共存的,万物与我是一样的,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庄子不仅将人上升到崇高的地位,与天地同辉,而且还怀有博大胸怀,将万物与人并列,打破了“以人类为中心”的桎梏,破除了人类的无知与傲慢,将人与物平等对待,具有深刻的生态价值和普适的伦理价值,具有划时代的现实意义。
4、齐生死。庄子的生死观是辩证的生死观。“方生方死……方不可方可。”死与生都是以对方为依据的,从“道”的角度来看,死也就是生,生也就是死。“芴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与?天地并与?”无形元状,变化无常,庄子把死与生看成和天地一样自然。能把生死当作自然的旅程看待,其实要有高超的胸襟。“予恶乎……不知归者邪!”从这样的反问句来看,庄子对“生”并不感到高兴,对“死”也并不感到厌恶,对生、死是一视同仁的。不仅如此,庄子甚至还将死当作“至乐”来看待。
现实意义
庄子提出齐物论,主张消除事物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以达到万物平等的境界,但并不能因此将庄子的齐物论思想纳入相对主义的范畴。从齐物论可以看出,庄子主张消除万物差别和对立的前提是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对立的充分认识、了解与承认,在此前提条件下对对立的观念进行批判和重塑,它既包含了对事物差异性的认识,又不是简单地对差异性的抹杀,而是着重只从主观上消除差异,实现主观意识上的平等,而这并不代表现实中的差异的消除,并且庄子也觉察到日常生活中的差异的不可消除的现实性。但是虽然现实中无法消除,这样做至少可以使差异的事物更加充分展开,进而达到对事物的愈加全面的把握。
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有益于认识人与自然之间、主体与对象之间的伦理关系。人是具有主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有意识的能动的主体,人不仅懂得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生存要依赖于自然,而且能够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改造自然,同时具有调节和保护自然的能力,只是有时由于认识水平、实践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有限与缺乏产生一些错误,但这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人类自身是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不断地由片面走向全面,人类对自己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也会随着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不断深入,人与自然的关系会更加合理与和谐。相反,如果纯粹地遵循自然来调整甚至抑制人的行为和活动,要求人类不要干预自然,实际上这只会泯灭人的本性,阻碍人的发展和进步历程,甚至会造成人的退化。
伦理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探寻合理的生态环境伦理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其实这一基本思想与庄子提出齐物论的意图很相近,庄子意识到现实中万物的差异不容易消除,因而主张从主观上消除差异,实现观念上的平等,这对当前尊重和保护自然生物,加强生态平衡有可取之处。可持续发展生态伦理观力求理论与实践的内在一致,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人、物在现实中终究不会平等的,这是由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的。但是,主张观念上的、意识上的平等,提升生物体的地位,加强对它们的保护,这是至今在人与自然的现实冲突中寻找到的有利于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指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也有利于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促进人类的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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