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很多的变法运动,对国家法令制度作出的重大变革。知秀网小编给大家提供详细的相关内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变法和改革并不相同,变法是指对国家法令制度作出的重大变革,例如李悝变法、商鞅变法等;而改革是指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出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变动,例如邹忌改革、张居正改革等等。历史上改革较多,变法较少,大规模的深彻变法一共发生了六次,其中两次成功、四次失败。
历史上成功的变法,仅有两例
正如前文所说,改革只代表着局部调整,因而一般阻力较小,成功可能性较高。而变法则代表着全方位、根本性的改变,往往会触犯利益集团的利益,因而阻力较大,成功几率便小了很多。历史上,真正成功的变法仅有两例。
1、李悝变法。战国初期魏文侯在位期间,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改革。李悝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四项:
政治方面,废除奴隶制时代的贵族世袭特权,取消旧贵族原本享受的世袭俸禄,用来招募贤才,在选拔人才方面实行选贤任能、赏罚分明。
经济方面,废除传统的井田制,采取“尽地利之教”的政策,实行尽地力、平籴法,鼓励百姓开荒,允许土地私有买卖,极大增强了农业生产。
军事方面,建立“武卒”制度,也就是对士兵进行考核,奖励其中的优秀者,并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战特点,重新对其进行整编,发挥军队的作战优势。
法制方面,著成《法经》一书,以法律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对于国家法令、政府职能、官员的升迁奖惩、军功的奖励,都做了最完备的规定。
李悝变法可以说是中国变法之始,是历史上第一次全面深彻的全方位改革,推动了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而魏国则通过这次变法,一跃成为战国初期的霸主。
2、商鞅变法。秦孝公在位期间,任用商鞅为左庶长,推行变法改革。商鞅变法可以视作对李悝变法的延续和深入,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359年),商鞅颁布《垦草令》,拉开变法序幕,其内容主要有五项,一是颁布施行《法经》,增加连坐法,且施行轻罪重刑;二是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二十等爵位制度;三是重农抑商,奖励耕织,限制商人经营范围,重征商税;四是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五是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赋税和兵役来源。
第二阶段(前349年),秦国迁都咸阳,商鞅开始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废除井田制,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买卖;二是全面推行县制,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三是统一度量衡,颁布度量衡标准器;四是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五是改变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
商鞅变法后,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为秦始皇统一六国打下了基础。
李悝变法和商鞅变法可以说是历史上最为成功和彻底的两次变法,在国君的全力支持之下,魏国和秦国一改过去的弊端,通过变法迅速强盛了起来。
历史上失败的变法,主要有四例
一场变法的成功,影响的要素很多,例如国君的支持、外部稳定环境、利益集团的反对等等,如果一项要素出现问题,便会导致变法的失败。历史上失败的变法主要有四例。
1、吴起变法。楚悼王在位时,任命吴起为令尹,在楚国开展变法。吴起变法的内容主要有五项:
“明法审令”, 实行法治,这同样是对魏国李悝变法的一次延续;
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对无功劳的贵族及其后代,实行均其爵、平其禄政策,对有功人员进行风尚,提高将士和新兴封建势力的积极性。
整顿吏治,削弱大臣权威,禁止大臣结党营私,对尽忠职守的官员进行奖励,并选贤任能,对腐败、无能官员予以裁撤。
军事改革,注意耕战并重,亦兵亦农,禁止丁民游手好闲、不务耕作,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以保证军队给养,加强训练。
改革筑城方式,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提高筑城工程质量,加强郢都建设。
吴起的变法使得楚国迅速强盛起来,“南平百越,北并陈、蔡、郤三晋,西伐秦” ,成为南方一个强国,然而由于楚悼王的突然去世,吴起被旧贵族所杀,虽然楚肃王即位后“夷宗死者七十余家”,极大削弱了旧贵族势力,但这次改革最终还是半途而废。
2、申不害变法。前354年,韩昭侯以申不害为相,在韩国开始变法。申不害变法主要有四项内容:
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废除贵族特权;
推行“术”治,整顿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提升行政效率。
整顿军队,将贵族私兵收编为国家军队,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
改革经济,推行土地改革,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多种粮食,同时鼓励发展手工业和兵器制造业。
申不害为韩相十余年,使得韩国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日渐富裕,军队战力大幅度提高,然而强大起来的韩国由于挑衅了魏国霸权,遭到魏国为攻,虽然经历“围魏救韩”避免了灭亡,魏国也在马陵之战中遭遇重创,但韩国变法成果也在这一战中损失殆尽,再加上韩国地处四战之地,此后再也没能强盛起来。
3、王安石变法。宋神宗即位之后,为了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逐启用王安石开展变法。王安石变法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
经济层面,通过推行青苗法增加政府收入,限制对农民的剥削,通过募役法(免役法)解除劳役负担,促进生产发展;通过方田均税法,改革税收方式,增加政府收入;通过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兴修水利,增加耕地面积;通过市易法,限制大商人对时常控制,稳定物价,增加商品流通;通过均输法,降低国家支出,降低百姓负担。
军事层面,通过推行保甲法将乡民进行编制,农闲时接受训练,增强兵源素质;通过将兵法(置将法),废除曾经的更戍法,将各路驻军分为若干单位,分别设立将领和副将,负责军队的训练,改变将兵分离的局面,加强军队战斗力;通过保马法将政府养马改为保甲民户养马,朝廷则免除部分赋税,提高马匹的数量和质量,节省养马费用;通过军器监法严格管理兵器制造,提高武器质量。
政治层面,通过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明经科,进士科则以经义和策论为主,增加法科,做到选贤任能。同时对太学进行整治,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设置武学、医学、律学专科学校,培养专门人才。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史称“新旧党争”,变法最终成为了党争。
4、戊戌变法。又称百日维新,是晚晴时期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人士通过光绪帝进行倡导学习西方,提倡科学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发展农、工、商业等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
这次变法从1898年6月11日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有:改革政府机构,裁撤冗官,任用维新人士;鼓励私人兴办工矿企业;开办新式学堂吸引人才,翻译西方书籍,传播新思想;创办报刊,开放言论;训练新式陆军海军同时规定,科举考试废除八股文,取消多余的衙门和无用的官职。
然而,由于变法损害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派利益而遭到强烈抵制和反对,慈禧太后最终于1898年9月21日发动戊戌政变,光绪帝被囚,康有为、梁启超分别逃往法国、日本,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被杀,历时103天的变法失败。
以上便是历史上影响力比较大的六次变法,其中只有李悝变法和商鞅变法取得了成功,而其余四次变法则因为君主去世、外部威胁和反对派强大等因素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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