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延是刘备和诸葛亮着力培养的将领,魏延如果还活着,蜀汉的结果会怎样呢,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知秀网小编一起往下看。
事实上,魏延可以是一员大将,但绝不可以做统帅,他如果活着,蜀汉照样灭亡。
魏延在历史上第一次出场,是在刘备入川的时候,魏延带着部众开始跟随刘备,在与汉中张鲁的战争中立下战功。后来,刘备与刘璋决裂,魏延又在占领广汉郡的战争中立下战功,因此被封为牙门将军。
两年后,魏延又跟随刘备,诸葛亮和张飞等人攻占成都,再次立下汗马功劳。
刘备称汉中王的时候,准备将治所迁往成都,这样就需要留一员大将镇守汉中,当时大多数人都认为,刘备的两个兄弟,关羽已经镇守荆州,张飞就应该镇守汉中,就连张飞也觉得非自己莫属。但令人意外的是,刘备并没有任命张飞为汉中守将,而是让魏延担任汉中都督和汉中太守,并将他从牙门将军提拔为镇远将军。
当时大臣们都为此感到惊讶,他们很疑惑刘备为何会直接忽视张飞,让魏延这个资历尚浅的人去担任如此重要的职务。刘备见大家对此非常疑惑,就在一次宴席上问魏延,我让你担任这么重要的职务,你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魏延也了解很多人对他有看法,他必须表个态让刘备放心,便说,如果曹操倾巢出动攻打汉中,我愿意为大王抵挡住他;如果只是一个将军率领十万大军来袭,我愿意为大王消灭他!
不得不说,魏延这话说得很有水平,也很对刘备的胃口。
魏延这话的意思是,如果敌人太多太强,他就以防守为主,不能把汉中给弄丢了;但魏延又担心刘备会觉得他不能打,就又说如果是十万人规模的战争,他可以搞定。
总结起来就是,魏延在向刘备说明自己能攻能守,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是非常符合担任汉中守将的。
刘备听完魏延的话,果然十分高兴,于是放心让魏延去上任了。
先主大会群臣,问延曰:“今委卿以重任,卿居之欲云何?”延对曰:“若曹操举天下而来,请为大王拒之;偏将十万之众至,请为大王吞之。”先主称善,众咸壮其言。而事实也证明,刘备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从219年魏延去汉中,到234年魏延被杀,汉中岿然不动,一直掌握在蜀汉手中。
因为在汉中干得不错,所以221年刘备称帝的时候,就封魏延为镇北将军,成为四镇将军之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职位。
刘备这么看重魏延,诸葛亮又是怎么对他的呢?
刘备去世之后,诸葛亮以托孤大臣的身份治理蜀汉,魏延则被封为都亭侯。等到诸葛亮准备北伐的时候,魏延开始受到重用,担任丞相府司马。
魏延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每次参加北伐,都要求诸葛亮给他一支万人部队,他会另走一路去攻打关中,最后在潼关与诸葛亮汇合。
就比如说在第一次北伐的时候,魏延就对诸葛亮说,他认为长安守将夏侯楙胆子小,还胸无谋略,他请求诸葛亮让他带兵走子午谷直取长安,夏侯楙必定弃城而逃。
魏延的话乍一听,似乎很有道理,这也符合他“雄豪”的性格特质。但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就可以发现,魏延这种做法十分冒进,难度非常大,而且他就是拿下了长安,能不能守得住还是个问题。但在诸葛亮的词典里,就没有冒险这个词,因为他了解蜀汉经不起大的损失,一旦魏延遭受失败,那么打击将会是十分沉重的,因此他几次拒绝了魏延的请求。
面对诸葛亮的不断拒绝,性格高傲的魏延就十分不满,他甚至说诸葛亮胆怯,不能人尽其才。
延每随亮出,辄欲请兵万人,与亮异道会于潼关,如韩信故事,亮制而不许。延常谓亮为怯,叹恨己才用之不尽。
也就是说,在魏延眼里,诸葛亮也不过如此,只有他的做法才是对的,因为以前韩信就是这么做的,而且取得了成功。我们抛开对错不谈,魏延这种目中无人的态度,就注定他无法成为一位合格的统帅。
并且,魏延的缺点还不止于此,史书中说魏延虽然勇猛过人,善养士卒,但性情极恶,人人都避其锋芒。事实也确实如此,魏延的脾气很不好,沉不住气,遇到啥事就喜欢口吐莲花,而不是冷静沉着地处理问题,因此在军中人缘很差,很多人对他都不服气,只不过敢怒不敢言。
纵观我国历史,没有一个像魏延这种性格的人最后以统帅的身份成就大事业,也没有人一个统帅喜欢重用他这样的人。
但实际情况是,诸葛亮就很欣赏魏延,并且委以重任,这是为何?
因为诸葛亮的一贯风格就是用人用其贤,魏延就像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就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而诸葛亮相信自己可以用好,只不过他没有猜中结尾罢了。
据记载,魏延性格嚣张跋扈,杨仪就很不买他的账,他们虽然是诸葛亮的左膀右臂,但彼此之间的关系却非常差。
诸葛亮的处理办法其实并不好,他欣赏两人的才华,不愿意偏袒任何一方,结果造成两人关系更差,诸葛亮去世之后两人还爆发了血战,魏延最终被杨仪杀死。魏延和杨仪的关系就是一颗雷,但是没有引起诸葛亮的重视,他将两人都提到了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以至于两人都觉得自己才是诸葛亮的继承人。
到诸葛亮第五次北伐的时候,魏延已经是前锋了,诸葛亮对他赋予厚望,希望他能帮助自己实现北伐的成功。但不幸的是,诸葛亮在五丈原生了重病,他开始为自己安排后事,写了封信派人送去交给刘禅,说杨仪性格急躁而且狭隘,不能委以重任,应该让蒋琬接替自己。
我们可以发现,诸葛亮在信中压根就没提魏延,这也意味着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让魏延接替自己。
不过,因为诸葛亮对魏延的重用,以至于包括魏延自己在内的一些人,都认为魏延才是诸葛亮的最佳接替者。
但实际情况是,诸葛亮在安排大军撤退的时候,只是找来了杨仪,费祎和姜维等人前去商议,根本就没请魏延。
并且,诸葛亮让杨仪率领大军返回,魏延则被他安排去断后。诸葛亮的这个安排有其合理性,毕竟魏延是当时军中为数不多的扛把子,让他断后比较安全。
如果魏延是个有大局观的人,他就会服从安排,但当杨仪派人去告知他断后的时候,他的表现得极为抗拒,说什么丞相虽然死了,但还有他呢,怎么能因为一个人的去世而停止北伐呢?
这还没完,魏延还说自己是诸葛亮看重的人,怎么可能听杨仪摆布呢?
延曰:“丞相虽亡,吾自见在。府亲官属便可将丧还葬,吾自当率诸军击贼,云何以一人死废天下之事邪?且魏延何人,当为杨仪所部勒,作断后将乎!”
最后魏延不但拒绝断后,还率领部众赶到杨仪前面,将桥梁道路都给摧毁了,杨仪率领的大军因此寸步难行。
好在诸葛亮临死前担心魏延不愿意去断后,就安排了姜维在魏延后面伺机而动,司马懿大军追赶而来,被姜维拼死击退,要不然被困住的杨仪大军就要给魏延给坑惨了。
不得不说,魏延的做法证明他并不可靠,他为了一己私利和个人恩怨,竟然不顾整个国家大军的安危,着实可恨。
但这还没完,杨仪和魏延就相互弹劾对方谋反,后来杨仪决定铲除魏延,就派遣王平去攻打魏延,结果王平用计策击败了魏延,魏延只带着几个儿子逃往汉中。
魏延向来以善战而闻名,特别是在230年曹魏三路大军攻打汉中,魏延出奇兵攻打曹魏凉州地区,取得大胜,反逼曹魏大军退兵,这可以说是他军事生涯的巅峰了。
但是,当魏延在遭遇王平攻打的时候,很容易就被击败,不是他不能打,而是他的做法太过愚蠢。
据记载,当时魏延与王平对战,王平就心生一计,对魏延将士喊话说,丞相刚去世,尸骨未寒,你们怎么能敢这么做呢?
魏延手下将士听了王平的话,都觉得魏延没有道义,竟然断自己人的后路,这不是忠臣该做的事,于是作鸟兽散,魏延就这样失败了。
魏延如果能想到道义这一层,或许他还有点当统帅的潜质,但事实证明他仅仅只是勇猛过人罢了,而且还是个自私自利之人,当一名将军已经是他极限了。
平叱延先登曰:“公亡,身尚未寒,汝辈何敢乃尔!”延士众知曲在延,莫为用命,军皆散。魏延逃到汉中之后,杨仪又让马岱去追击,最后将其杀死,并灭其三族。好了,分析完魏延不可成为统帅,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他如果只是一名将军,有能力阻止蜀汉灭亡吗。
答案是也不能。
魏延死后,杨仪觉得自己无论是资历还是能力,都会是诸葛亮唯一的继承人,但当他回到成都去之后,刘禅不但宣布蒋琬担任尚书令,还让杨仪养老去了。杨仪并不服气,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对蒋琬多有指责,还说刘禅的坏话,结果被刘禅给处死了。
在随后将近二十年时间里,蜀汉的主要策略是休养生息,很少跟曹魏发生激战,也没有发起大规模北伐。不得不说的是,魏延虽然有诸多缺点,但他是个坚定的北伐派,这也是他被诸葛亮所看重的原因之一。
如果魏延没有被杨仪杀死,那么他的日子也将不好过,这一点我们看看姜维憋屈了二十年才有机会北伐就了解了。
蒋琬当权的时候,曾提出过一个策略,那就是走水路北伐,他还建造了大量战船,但大臣们却认为,水路出兵容易,但万一失败则回返不易,不是上策。
因此,很多人都反对蒋琬走水路北伐,这其实并不是问题,走陆地北伐也行。蜀汉最大的问题其实是,不支持北伐的人占多数,因为他们只想过安逸的生活,百姓们也不愿意因为战争而遭受磨难。
不过,蒋琬还没有开始实施北伐,他就病死了,继任的费祎更是个神仙人物,对北伐没有半点兴趣,甚至每天只上朝半天,其他时间都在饮酒作乐。
没有了战争的羁绊,蜀汉的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因此到姜维继任费祎掌权的时候,北伐的时机再次成熟了。
如果魏延能够活到姜维北伐,他或许有用武之地,但很遗憾,北伐是无法成功的,不是说魏延打仗能力不行,而是蜀汉自身有硬伤,那就是人口和土地实在是少了点。
荆州没丢的时候,蜀汉的实力其实还不错,但荆州丢失之后,蜀汉的两只臂膀就被斩断了一只,自保尚且吃力,北伐就是个梦。
关于这一点,姜维十一次北伐就是很好的说明,这好几次北伐中,蜀汉暴露出了粮食不足和经不起人员消耗这两大弊病,也就是蜀汉在人口和土地上的硬伤。
除此之外,蜀汉让人才断档也是个大问题,正所谓“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可不只是说说的,现实确实如此,姜维只能独自支撑。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蜀汉国内许多大臣都是投降派,他们不但不赞成北伐,甚至还主张投降曹魏,美其名日不忍心看到民不聊生。
在姜维第十一次北伐之后,曹魏决定反击了,于是就有了钟会和邓艾出兵伐蜀。
事实上,曹魏在蜀汉北伐的时候一直在防守,极少主动攻打蜀汉,这其实是非常正确的策略。
当曹魏自身发展得差不多的时候,就适时对蜀汉展开进攻,结果蜀汉根本无法抵挡,成都陷入绝境,刘禅最终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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