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被害后,秦桧是怎么对待岳飞的妻子儿女的呢?据南宋王明清的《玉照新志》记载,岳飞死后,岳飞的亲人除了岳云同案遭到杀害外,秦桧将岳飞的妻子儿女分别被流放到洞庭湖以南的蛮荒之地,以及福建之北的崇山峻岭之间,每月仅给少量米粮,条件十分恶劣,生活特别艰苦。
其实,这只是当时士大夫对待岳飞的冰山一角。在当时,岳飞作为朝廷钦定要犯,不但名声不如后来正派和显赫,随着岳飞案件的深入,他在生前死后,与他迅速划清界限的有之,检举、揭发他的人有之,为求个人荣华富贵而落井下石的人更是大有人在。
比如,岳飞的部下姚岳,在岳飞出事前后,姚岳变脸比天气的阴晴都快。姚岳本是西安人。南宋初,西安落入金人手里,姚岳逃到四川,于1132年上进士。当时,岳飞任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使、都总管。岳飞因自己姓岳,母亲姓姚,一次偶遇姚岳后,大喜,立即招姚岳为幕僚,引为亲信。
然而,岳飞遭到诬陷后,姚岳极力避嫌,竟然否认自己曾经是岳飞的部下。为了进一步与岳飞划清界线,他还神经兮兮地向宋高宗上书,奏请将地名中有“岳”字的岳州改为纯州,其节镇岳阳军改为华容军。不想,宋高宗竟然也接受了这一荒唐建议。《宋史•本纪•高宗》载:“(二十五年六月)癸卯,以言者追谮岳飞,改岳州为纯州,岳阳军为华容军。”
而且,在南宋官场,姚岳竟然还不是少数,有些人甚至助纣为虐,迫害岳飞妻子儿女。前面说了,据南宋王明清的《玉照新志》的记载,岳飞被杀害后,他的妻子亲属除岳云随父遭冤杀外,其余被流放到洞庭湖以南和福建之北,生活艰苦,不过苟延残喘而已。即便岳飞家庭遭受了灭顶之灾,当时仍有一位漳州知州上书朝廷,建议取消对岳飞亲妻小仅有的一点米粮供应,说可以“斩草除根”,真是龌龊卑鄙至极。所以,王明清在《玉照新志》书中评论说:“士大夫为官爵所钓,用心至是,可谓狗彘不食其余矣!”王明清不愿意在书中透露这个人的姓名,说免得玷污了缙绅的清名。
一个案子,世道人心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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